B02BX06 emicizumab

BLOOD AND BLOOD FORMING ORGANS ANTIHEMORRHAGICS VITAMIN K AND OTHER HEMOSTATICS Other systemic hemostatics

健保收載品項 FDA 已核准 TFDA 在效許可證 2 健保給付條款 2

健保收載品名:血甯博皮下注射劑150毫克/毫升、血甯博皮下注射劑30毫克/毫升

FDA 適應症

美國 FDA 核准成分 emicizumab (商品名 Hemlibra) · 仿單更新 2025-07-11

1 INDICATIONS AND USAGE HEMLIBRA is indicated for routine prophylaxis to prevent or reduce the frequency of bleeding episodes in adult and pediatric patients ages newborn and older with hemophilia A (congenital factor VIII deficiency) with or without factor VIII inhibitors. HEMLIBRA is a bispecific factor IXa- and factor X-directed antibody indicated for routine prophylaxis to prevent or reduce the frequency of bleeding episodes in adult and pediatric patients ages newborn and older with hemophilia A (congenital factor VIII deficiency) with or without factor VIII inhibitors. ( 1 )

資料來源:openFDA(美國 FDA Structured Product Labeling)。為英文原文,僅供對照。

TFDA 適應症

台灣食藥署在效西藥許可證 2 張。

適應症(去重後 1 項):

  1. 適用於帶有或未帶有第八凝血因子抗體的A型血友病(先天性第八凝血因子缺乏)病人之出血事件常規性預防。
許可證品項:藥品外觀與仿單(2 項)
品名外觀仿單/外盒
血甯博皮下注射劑150毫克/毫升 仿單 · 外盒
血甯博皮下注射劑30毫克/毫升 仿單 · 外盒

資料來源:食藥署「西藥許可證」+「藥品 ATC 碼」+「藥品仿單或外盒」+「藥品外觀」開放資料。

NHI 給付規定

直接適用條款

§ 4.2.3 第八、第九凝血因子製劑(103/4/1、106/9/1、106/12/1、107/11/1、108/10/1、
血液治療藥物 › 血液代用製劑及血液成分製劑 blood substituents and blood components
第八、第九凝血因子製劑(103/4/1、106/9/1、106/12/1、107/11/1、108/10/1、109/3/1、109/9/1、109/12/1、110/3/1、111/1/1、111/3/1、112/3/1、112/5/1、113/7/1、114/3/1):

1.門診之血友病人得攜回二~三劑量(至多攜回一個月)第八、第九凝血因子備用,繼續治療時,比照化療以「療程」方式處理,並查驗上次治療紀錄(如附表十八之一─全民健康保險血友病患者使用第八、第九凝血因子在家治療紀錄)及登錄醫療評估追蹤紀錄表(附表十八之五)。醫療機構、醫師開立使用血液製劑時,應依血液製劑條例之規定辦理。(103/4/1、108/10/1、109/12/1)
2.用於A型或B型無抗體存在之血友病人:(111/1/1)
  (1)突發性出血治療(episodic therapy):適用一般型血友病病人,建議劑量均如附表十八之三-全民健康保險一般型血友病患突發性出血治療(episodic therapy)之凝血因子建議劑量。(106/9/1、106/12/1、107/11/1、108/10/1、111/1/1、112/5/1)
  (2)預防性治療:限嚴重型(Ⅷ:C小於1%)血友病病人,且與雙特異性單株抗體藥物(如emicizumab)不得併用。(113/7/1)
    Ⅰ.嚴重A型血友病病人:
      ⅰ.Eloctate:(106/9/1、106/12/1、109/3/1、111/1/1)
        A.每3天注射一次,每次25-35 IU/kg或每4天注射一次,每次36-50 IU/kg或每5天注射一次,每次51-65 IU/kg。
        B.每天最大平均劑量不可超過15 IU/kg,單次劑量不可超過65 IU/kg。若臨床上需要使用超過上述劑量,則需要事前審查。
      ⅱ.Adynovate:(107/11/1、109/3/1、111/1/1)
        A.每週注射2次,每次40-50 IU/kg。
        B.每天最大平均劑量不可超過15 IU/kg,單次劑量不可超過65 IU/kg。若臨床上需要使用超過上述劑量,則需要事前審查。
      iii.Kovaltry、Afstyla、Nuwiq:(109/3/1、109/9/1、111/1/1、111/3/1)
        A.每週注射2至3次,每次20-40 IU/kg。
        B.每天最大平均劑量不可超過15 IU/kg,單次劑量不可超過65 IU/kg。若臨床上需要使用超過上述劑量,則需要事前審查。
      iv.Jivi:(109/12/1、111/1/1、112/3/1)
        A.每週注射2次,每次30-40 IU/kg;每5天注射1次,每次45-60 IU/kg;每週注射1次,每次60 IU/kg。
        B.限用於12歲以上且曾接受治療之A型血友病病人。(112/3/1)
      v.Esperoct:(112/3/1)
        A.未滿12歲:每週注射1~2次, 每次65 IU/kg。每天最大平均劑量不可超過15 IU/kg,單次劑量不可超過65 IU/kg。若臨床上需要使用超過前述劑量,則需要事前審查。
        B.12歲以上:每4天注射1次,每次50 IU/kg,或每週注射1次,每次75 IU/kg,但每月總量不得超過350 IU/kg。
      vi.Altuviiio:每週注射1次,每次50 IU/kg。(113/7/1)
      vii.其他製劑:每週注射1-3次,每一次劑量為15-25 IU/kg。(106/12/1、109/3/1、111/1/1)
    Ⅱ.嚴重B型血友病病人:
      i.Idelvion:用於12歲以上病人每週注射一次,每次25-35 IU/kg,或每2週注射一次,每次40-50 IU/kg;用於未滿12歲病人每週注射一次,每次35 IU/kg。(109/9/1、111/1/1)
      ii.Alprolix:每週注射一次,每次50 IU/kg。(109/9/1、111/1/1)
      iii.Refixia:每週注射一次,每次40 IU/kg。(110/3/1、111/1/1、114/3/1)
      iv.其他製劑:每週注射1-2次,每一次劑量為30-50 IU/kg。(103/4/1、109/9/1、111/1/1)
    Ⅲ.施行預防性治療期間,其預防效果可以臨床觀察為之,如病人仍然出現突破性出血時,得檢測給藥前最低濃度(trough level),其濃度低於1IU/dL,得再調整劑量。(106/12/1、109/3/1、111/1/1)
    Ⅳ.如病患治療時產生凝血因子低反應性抗體,則建議暫時終止預防性治療,直到確定抗體消失始得重新治療;病人如產生凝血因子高反應性抗體時,則需停止預防性治療,在接受免疫耐受性療法確定成功且抗體消失後,可重新使用「預防性」治療。
  (3)Idelvion限用於預防性治療。(109/9/1、110/3/1、111/1/1、112/5/1)
3.免疫耐受治療(immune toleration induction;ITI):(111/1/1)
  (1)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送審時需檢附最近5年內就醫紀錄(包含抗體檢驗數值、整合醫療評估表)和1年內出血凝血因子使用記錄。
  (2)起始劑量以每週3次,每次50 IU/kg開始。最高劑量不得超過100 IU/kg/day。
  (3)開始治療後,每個月檢測抗體,治療開始3個月後,每6個月評估療效,於第9個月內進行第一次療效評估,若抗體下降未達前9個月內最高點之20%,可考慮增加劑量、頻率,但最高劑量不得超過100 IU/kg/day或改用vWF之第八因子產品,方可繼續執行。第15個月後仍未下降達最高點(9個月~15個月之間)之20%,可以考慮給予免疫抑制劑,若第21個月仍未下降達最高點(15~21個月之間)之20 %,則應該停止。若持續下降達前次最高點之20 %,則可以繼續治療,至多不超過33個月。
  (4)若評估時,達到partial response(定義為抗體效價下降至無法檢出),則之後每個月需加驗第八因子recovery rate。若recovery rate <66%,則照原採行中之方式繼續ITI;若 recovery rate ≥66%,往後需每3個月加驗第八因子之half-life:
    Ι.若第八因子之half-life <6小時,則照原採行中之方式繼續ITI。
    Ⅱ.若half-life ≥6小時,可考慮逐步降低劑量至停止ITI,至多不超過33個月。若達到tolerization(定義為抗體效價抗體效價下降至無法檢出,第八因子 recovery rate ≥66%,第八因子之half-life ≥6小時且未出現anamnestic response),則可停止ITI。
  (5)每位病人以做一次ITI為限。如需再次做治療須敘明理由經特殊專案審查核准後使用。
  (6)不得與emicizumab合併使用。
  (7)限未滿9歲之兒童使用。
歷史演變(15 次異動)
生效日異動說明
103/4/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06/9/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06/12/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07/11/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08/10/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09/3/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09/9/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09/12/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10/3/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11/1/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11/3/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12/3/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12/5/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13/7/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14/3/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 4.2.7 雙特異性單株抗體藥物(如Hemlibra):(108/11/1、109/8/1、109/12/1、112/7/1、
血液治療藥物 › 血液代用製劑及血液成分製劑 blood substituents and blood components
雙特異性單株抗體藥物(如Hemlibra):(108/11/1、109/8/1、109/12/1、112/7/1、113/7/1、115/3/1)

限用於A型血友病且有抗體病人及嚴重(FVIII小於1%)未帶有抗體A型血友病病人之預防性治療:
1.用於A型血友病且有抗體病人預防性治療,並符合以下情形:
  (1)經Bethesda分析法不只一次證實帶有第八凝血因子抑制性抗體≥5.0BU。(108/11/1、109/8/1)
  (2)使用Hemlibra 24 小時以前繞徑藥物須停止使用。病人領取的Feiba必須先使用完後,才能考慮開始使用Hemlibra。(108/11/1、109/8/1)
  (3)若發生突破性出血時,第一線藥物為rVIIa或第八凝血因子;除非沒有其他選擇,儘量避免使用Feiba。
    I.用rVIIa,需要從低劑量(45-90 μg/kg)開始使用,不可以使用高劑量。
    II.用Feiba,第一次使用不可超過50IU/Kg;需第二劑使用時,一天內不得超過100IU/Kg。
2.用於嚴重(FVIII小於1%)未帶有抗體A型血友病病人之預防性治療。(112/7/1、115/3/1)
3.皮下注射預防性治療(prophylaxis):最初4週,每週一次投予3 mg/kg(負荷劑量),之後改為每週一次投予1.5 mg/kg、每2週一次3 mg/kg或每4週一次6 mg/kg (維持劑量)。(108/11/1、109/8/1)
4.初次使用需經事前審查後核准後使用。(108/11/1、109/8/1、112/7/1、115/3/1)
5.門診之血友病病人得攜回一至二劑量(至多攜回一個月)備用,繼續治療時,比照化療以「療程」方式處理,並查驗上次治療紀錄(如附表十八之六─全民健康保險血友病患者使用雙特異性單株抗體藥物在家治療紀錄表)及登錄醫療評估追蹤紀錄表(附表十八之五):(109/8/1、109/12/1)
  (1)每1週皮下注射一次者,可攜回二次劑量。
  (2)每2週皮下注射一次者,可攜回一次劑量。
  (3)每4週皮下注射一次者,則每4週均回醫院領藥注射並觀察追蹤。
6.與第八凝血因子製劑不得併用。(113/7/1)
歷史演變(6 次異動)
生效日異動說明
108/11/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09/8/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09/12/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12/7/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13/7/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115/3/1legacy_boan_parsed:ch04.txt

實證補充

本藥品尚無實證補充整理(未來新增 Review/指引知識時補列)。


FDA 段:openFDA US SPL · TFDA 段:食藥署西藥許可證+ATC 分類開放資料 · NHI 段: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更新日 2026-05-31)· 實證補充段:人工彙整。 本頁為資訊整理,實際給付與適應症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