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5XC Vitamins
BLOOD AND BLOOD FORMING ORGANS ›BLOOD SUBSTITUTES AND PERFUSION SOLUTIONS ›I.V. SOLUTION ADDITIVES
健保收載品項 TFDA 在效許可證 22 健保給付條款 2
台灣藥品與外觀
健保收載品名:"中國化學"保維源凍晶注射劑、"信東" 汎達研注射液、"信東" 胺美樂-維注射液、"優良"多力維他注射液、"優良"維力多命注射液、"南光" 高補那命B12注射液、"南光"美康保注射液、"南光"葡維他注射液、"南光"補樂命注射液、"台裕" 複方維他命B注射液、"台裕" 賜保命注射液、"台裕"賜保命注射液、"壽元"參壽維他注射液、"壽元"維他補斯—乙注射液、"壽元"維他補舒注射液、"大豐"抗過敏原豪注射液
無外觀照
凍晶維他命B12注射液
無外觀照
美福民針
無外觀照
美福民
無外觀照
美施注射液
無外觀照
"應元"複合維他命B注射液
無外觀照
補爾備注射液
資料來源:食藥署「西藥許可證」+「藥品 ATC 碼」+「藥品外觀」+「藥品仿單或外盒」開放資料。外觀照與仿單連結指向食藥署原始檔。
適應症
台灣 TFDA 核准適應症
- 腳氣病、神經炎、體質衰弱、口腔粘膜炎症、蕁麻疹、皮膚炎、懷孕後嘔吐、營養失調。
- 腳氣病之治療與預防、食慾不振、神經炎、營養之補給、皮膚炎、溼疹、妊娠惡阻。
- 腳氣症、多發性神經炎、產婦授乳期之營養補給、妊娠性多發神經炎、耳鼻科、齒齦出血。
- 維他命B缺乏症、營養失調、腳氣、神經炎、妊產婦授乳期之營養補給、視神經炎。
- 發育不良、營養補給、虛弱體質、熱性消耗性疾患之補助治療、妊娠婦之營養補給。
- 口唇炎、口角炎、舌炎、口內炎、癩皮病性之皮膚炎。
- 維他命缺乏之營養治療、需大量綜合維他命B及維他命C治療之症狀、外傷、火傷及手術後引起腹膜炎或高熱性傳染症所造成的生理組織損傷。
- 在不尋常緊迫狀態、各種維他命之需要激增、攝取不全、吸收不良以及排泄過度時。
- 火傷、創傷及手術後之營養補給、腳氣病、維生素B1及B2缺乏症。
- 營養障礙、產前產後之營養補給、維他命B、C之缺乏症。
- 腳氣病、多發性神經炎、營養之補給、維他命B1缺乏症。
- 腳氣、多發性神經炎、疲勞、皮膚炎及濕疹。
美國 FDA 適應症(英文原文對照)
本地 openFDA 快取目前無相符 US SPL(可能美國無核准品項或待 backfill)。
資料來源:食藥署西藥許可證適應症(中文)、openFDA US SPL(英文,僅供對照)。
健保給付規定
直接適用條款
§ 3.1.1 Fat emulsion:或含Fat emulsion 之靜脈營養輸液(如含glucose、lipid、
代謝及營養劑 › 靜脈營養輸液
Fat emulsion:或含Fat emulsion之靜脈營養輸液(如含glucose、lipid、amino acid及electrolytes三合一靜脈營養輸液):(97/11/1、98/7/1、98/12/1) 限 1.嚴重燒傷病人,為靜脈營養補充。 2.使用全靜脈營養者。 3.重大手術後五至七天仍不能經腸道進食者,每日不超過一瓶為原則。(98/12/1)
歷史演變(3 次異動)
| 生效日 | 異動說明 |
|---|---|
| 97/11/1 | legacy_boan_parsed:ch03.txt |
| 98/7/1 | legacy_boan_parsed:ch03.txt |
| 98/12/1 | legacy_boan_parsed:ch03.txt |
§ 3.3.19 先天性代謝異常之罕見疾病藥品(108/9/1、108/12/1、111/9/1、113/11/1)
代謝及營養劑 › 其他
先天性代謝異常之罕見疾病藥品(108/9/1、108/12/1、111/9/1、113/11/1)
1.藥品成分:
(1)Levocarnitine/L-Carnitine inner salt
(2)Sodium phenylbutyrate、glycerol phenylbutyrate(108/9/1、113/11/1)
(3)Citrulline malate
(4)L-Arginine
(5)Sapropterin dihydrochloride(Tetrahydro- Biopterin,BH4)
(6)betaine(108/12/1)
(7)oxitriptan(L-5-hydroxytryptophan ,5-HTP)(108/12/1)
(8)alpha-glucosidase(108/12/1)
(9)sodium benzoate(108/12/1)
(10)diazoxide(108/12/1)
(11)Cholic acid(111/9/1)
2.用於尚未確診經主管機關認定為罕見疾病者,需緊急使用時,除下列各款另有規定外,應由具小兒專科醫師證書且接受過小兒遺傳或小兒新陳代謝或小兒內分泌科次專科訓練之醫師處方使用,並於病歷詳實記載病程、確診之檢驗資料及治療反應,且第一項各款藥品須符合下列各對應條件:
(1)新生兒篩檢為carnitine deficiency陽性個案 (free carnitine 低於6 μmol/L)。
(2)新生兒篩檢為瓜氨酸血症之陽性個案,初次發作之不明原因高血氨(血氨值高於 150 μ mol/L)。
(3)新生兒篩檢為有機酸血症 (甲基丙二酸血症,丙酸血症,異戊酸血症,戊二酸血症,HMG CoA lyase等) 之陽性個案。
(4)新生兒初次發作之不明原因高血氨,懷疑是先天代謝異常者(血氨值高於150μmol/L)。(111/9/1)
(5)新生兒篩檢為苯酮尿症陽性個案 (blood phenylalanine 高於 200μmol/L)。(111/9/1)
(6)新生兒篩檢為高胱胺酸血症之陽性個案(tHcy高於50 uM)。(108/12/1)
(7)新生兒篩檢為BH4缺乏之苯酮尿症陽性個案 (blood phenylalanine 高於 200μmol/L)。(108/12/1)
(8)經心電圖,胸部X光,或是心臟超音波等,證實已出現心臟影響徵象之嬰兒型龐貝氏症患者(本款限由具兒科專科醫師證書,且經小兒遺傳及內分泌新陳代謝科或小兒神經科訓練之醫師,或具神經科專科醫師證書之醫師處方使用)。(108/12/1、111/9/1)
(9)腦脊髓液/血液甘胺酸比值超過0.08之非酮性高甘胺酸血症患者。(108/12/1)
(10)持續性幼兒型胰島素過度分泌低血糖症(PHHI)患者,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08/12/1)
I.當血糖<50 mg/mL時,Insulin>2 μU/mL,blood ketone<0.6 mmol/L。
II.需注射糖水(輸注速率>6 mg/kg/min),血糖才能達到50 mg/mL。
(11)臨床上高度懷疑需緊急使用,並符合下列條件之膽汁滯留症患者(本款限兒科消化次專科醫師,或小兒神經科醫師,或兒科專科經醫學遺傳學次專訓練取得證書之醫師使用):(111/9/1)
I.嬰兒肝內膽汁滯留症超過兩週。
II.γ-Glutamyltransferase≦150 U/L
III.alaine aminotransferase > 2x upper limit of normal (ULN)
IV.血清膽汁酸濃度≦150μmol/L。
3.經通報主管機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停止使用:(111/9/1)
(1)用藥後,若病情無法持續改善或疾病已惡化者。
(2)經主管機關認定非為罕見疾病時。
(3)本類藥品依個別給付規定需經事前審查,審查結果未核准使用者。
4.未通報主管機關認定者,用藥日數以14日為限。
5.本類藥品依個別給付規定需經事前審查者,依本規定初次緊急用藥時應併送事前審查。(111/9/1) 歷史演變(4 次異動)
| 生效日 | 異動說明 |
|---|---|
| 108/9/1 | legacy_boan_parsed:ch03.txt |
| 108/12/1 | legacy_boan_parsed:ch03.txt |
| 111/9/1 | legacy_boan_parsed:ch03.txt |
| 113/11/1 | legacy_boan_parsed:ch03.txt |
實證補充
本藥品尚無實證補充整理(未來新增 Review/指引知識時補列)。
台灣藥品與適應症:食藥署西藥許可證+ATC+外觀+仿單開放資料 · FDA:openFDA US SPL · 健保給付: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更新日 2026-06-09)· 實證補充:人工彙整。 本頁為資訊整理,實際給付與適應症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